适用版本 xms440以上:

5.5 转 AR 账

● 消费转AR
操作步骤:
(1)打开『账务处理』窗口,单击〖结账〗按钮,打开『结账』窗口。
(2)在【代码】处选择“转 AR 账”或者“挂应收账”的付款方式,系统自动转跳到『账号查询』窗口,输入条件查找对应 AR 账户,单击〖入账〗按钮即可。如下图所示:

● 押金转AR
通过平台支付、本地接口、PGS接口、外部支付录入的收款在结账的时,可将其转至应收账中。(用于各类第三方平台,预付客人结账。)

注意:挂应收审核后不能撤销结账,应收界面不能退款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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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档更新时间: 2024-12-27 10:22   作者:小凡